江苏省首届CUBL中国大学生阳光体育篮球联赛苏北分会预选赛竞赛规程

作者:editor2015/04/07 00:00

 一、主办单位:江苏省学生体协高工委苏北分会

    二、承办单位:中国矿业大学

    三、参赛单位:苏北分会所管辖的高等院校,以校为单位男子组队参赛。

    四、比赛日期: 201557—11日 (7日报到,中国矿业大学文昌校区学术交流中心,下午四点召开联席会议)  

    五、比赛地点:中国矿业大学文昌校区体育馆

    六、参赛办法及资格:

    (一)参赛办法:

     1、每队可报领队、教练、助理教练各1人,运动员12人(全部来自一所学校),此名单在报名后将不得更改。

     2、比赛球队赴赛区总人数和比赛时球队席人数不得超过15人(超编人员自理);参赛运动员不足8人,全队不得参赛。

     (二)参赛资格:

     1、凡报名参加CUBL联赛的运动员,必须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并按照教育部关于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有关规定,经考生(户籍)所在地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核,达到该校当年、当地高考录取分数线录取的在校在读的全日制本科学生。(注:联赛暂不接受专科生、所属二级学院学生、研究生等学生参赛)。

     2、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正常录取未享受任何体育加分政策的学生;体育院校、各类院校的体育院系学生均不得参赛。

     3、运动员参赛年龄为1728周岁(按11日界定)。

     4、政治思想进步,遵守运动员守则,并经医院证明身体健康者方可参加。

    5、凡报名参加CUBL联赛的运动员,在同一赛季内不得再报名参加CUBA中国大学生篮球联赛。

    (三)参赛队员服装:各队应自备深、浅两套比赛服装,颜色一致,号码清晰(4—15号)。比赛时若出现服装颜色相同,则由甲队(秩序册上排在前面的队)负责更换。

    七、报名:

      1、凡报名参赛的院校报到时必须如实上交以下资料:①报名表(须电脑打印表,加盖学校公章及校医院章);②参赛运动员高考录取的招生大表复印件(复印后需再加盖学校公章和主管校领导签字),否则不予参赛;③运动员的学生证复印件;④身份证的复印件。

     2、凡参赛的球队,全体参赛人员必须在当地保险公司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途中)。各队报到时需向组委会上交保险单据复印件。参加比赛的每个球员必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临时二代身份证不予以受理)、学生证原件、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据至赛区,联赛组委会将统一验证,若证件不全或不符者将不允许参加比赛。未办理保险的球队,不得参加比赛。

    3、参加预赛阶段比赛的代表队,在2015426日前,必须将《运动员参赛报名表》电子版报送至yjk96@126.com

    八、经费:

    (一)各参赛队往返交通费自理,每人每天交费170(徐州高校自理)。比赛抵押保证金2000元。

     (二)各队参赛费、裁判员和竞赛监督等相关费用由苏北分会负责。

九、竞赛办法及决定名次:

   (一)比赛方法:

     八个队及以上报名参加采取分组循环赛;少于八个队则采取单循环赛。

    (二)名次排列方法:

     1、每队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取消全部比赛成绩,最后按各队比赛积分多少决定名次,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如遇两个队积分相同,按两个队相互间比赛的胜负决定,胜者名次列前。

     3、如遇三个队(或三个以上的队)积分相等,则按积分相等的三个队(或三个以上的队)之间的胜负场次的净胜分,决定其名次的排列。

     4、比赛采用中国篮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篮球规则》和规则解释,所有比赛时间采用4×10分钟,上下半时之间休息10分钟。

     5、比赛用球:采用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审定的李宁(中国)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提供的7号比赛用球。

十、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获得预选赛前三名的球队授予奖杯及成绩证书,48名的球队发给证书;

    (二)本次联赛将设立以下单项奖:MVP最佳球员(评选一名);最佳教练员(评选1名);优秀教练员(评选5名)。 

    十一、技术代表、裁判员和技术统计:

     (一)比赛的技术代表和裁判员将由组委会统一调派。

     (二)技术统计工作:由苏北分会选派专人组成技术统计组。

    十二、资格审查:

    (一)为体现CUBL联赛的育人宗旨,请各校对本单位报名参赛的运动员资格进行严格、认真的审查,按照本规程有关规定,严格把关,杜绝违犯运动员资格的规定、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不良行为。各队领队、教练要对运动员资格确实负责。

    (二)为了联赛工作的顺利进行,竞赛监督委员会负责参赛运动员的资格审查工作。

    (三)凡对参赛运动员的资格问题有异议并提出申诉者,需向竞赛监督委员会提交《申诉报告书》,同时需交纳申诉费1000元。若申诉成功,申诉费将原数退还。

    (四)竞赛监督委员会将在比赛前、比赛中、比赛后采取不同形式,对参赛运动员的比赛资格进行认真核查(参赛队员随身携带学生证、身份证),对违犯资格规定的参赛队、运动员及所在院校将给予处罚。(详见处罚说明)

    十三、各类违纪违规的处罚说明:

    (一)资格问题的处罚:

    1、赛前发现运动员资格有问题,证据确凿,立即取消当事人的参赛资格,不得更换,全队少于规程规定人数时不得参赛。

     2、若在比赛中发现运动员资格有问题,经调查、取证、核实后,视确认、核实的时间及对联赛造成的影响大小,分别给予以下处罚:

      在比赛开始后,若查出运动员资格不符,则立即取消该队的参赛资格和所有比赛成绩,并处罚该队停止参加本届和下一届CUBL联赛。

      在联赛结束后,若查出运动员资格不符,则取消该队的所有比赛成绩和名次,追回奖品、成绩证书,并通报全省,处罚该队停止参加下两届CUBL联赛。

     3、凡在比赛中被认定违反运动员资格有关规定的参赛队,均没收抵押保证金。

    (二)赛风赛纪问题的处罚:

    为了维护比赛的正常秩序和严肃赛风赛纪,凡在比赛中出现赛风、赛纪问题的参赛队按以下规定处罚:

     1、各参赛队教练员临场指挥时不得大声喊叫,干扰比赛的正常进行。经裁判警告无效时,判罚该队教练员技术犯规一次。

     2、教练员临场指挥时不得辱骂裁判员,不得辱骂队员,经警告无效时,判教练员技术犯规。若重犯,则立即取消该教练员该场比赛的临场指挥资格。

     3、凡在比赛场内、场外打架或动手打人的运动员、教练员将被给予严厉的处罚,即取消当场及之后(本届预选赛)比赛资格及临场的指挥资格,并取消该运动员或教练员下一届的参赛资格。

     4、凡在比赛中闹事、罢赛及打假球的队一律处以通报批评并取消该队或队员下一届的参赛资格,同时没收该队抵押保证金。

    (三)连续违纪违规的处罚:

    若一个队连续出现“队员资格”违反规定或违纪受处分屡教不止,将根据情况对该队的领队和教练员予以停赛1—2届的处罚。

    (四)处罚停赛队复议的程序:

     1、凡在联赛中被处罚的队或领队、教练员、运动员,其处分被解除前,必须提前半年向苏北分会提出正式书面复议申请。

     2、竞赛监督委员会根据该队承认错误和改正措施的具体表现,报告和提交组委会讨论。

     3、苏北分会依据竞赛监督委员会提交的报告及该队的复议申请,决定是否恢复该队参赛资格或酌减处罚。

    十四、竞赛监督委员会:

    在苏北分会下,竞赛监督委员会全权负责对运动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对运动队的赛纪赛风、技术代表、临场裁判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评议等。竞赛监督委员会主任及委员人选由苏北分会聘任。

    十五、参赛队抵押保证金:

     为加强对参赛队的管理力度,保证比赛顺利进行,各参赛队在比赛期间须交纳“抵押保证金”。具体规定如下:

     1、凡参赛的队伍,报到时一次性向大会交纳“抵押保证金”人民币2000元。

     2、各队交纳的抵押保证金,用于对该队及所属人员在比赛期间违反赛会纪律和社会治安管理条例,损坏公共财物、设施,打架斗殴,打假球,罢赛,以及违反运动员参赛资格等问题的经济赔偿和处罚。

     3、联赛监督委员会负责对各参赛队(员)在比赛期间的行为及参赛资格进行监督检查。对于在比赛期间未发生上述第2条所列问题的参赛队,交纳的保证金将在比赛结束后如数退还。

   十六、其它:

    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解释权属苏北分会。 

   联系人:杨家坤          联系电话:13952115936

                              

 

                               江苏省学生体协高工委苏北分会

                                                 

                                    0一五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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