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中国大学生篮球协会
二、协办单位:江苏省学生体协高校工作委员会篮球协会
三、承办单位: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四、比赛时间:2011年11月18日(18日报到,19日比赛。)
五、比赛地点: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仙林校区)
六、参赛单位:以学校为单位参加
七、运动员参赛条件规定
1.凡报名参加CUBA联赛的运动员,必须是按照教育部关于全国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有关规定,经考生所在地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招生办)审核录取后进入普通高等院校(含高等院校体育教育专业),并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及研究生。
2.政治思想进步,遵守运动员守则,文化课考试合格,并经医院证明身体健康者方可参加CUBA联赛。
3.运动员参赛年龄为17至25周岁(按3月1日界定);运动员入所代表参赛的大学时年龄为16至22周岁(按9月1日新生入学时间界定)。出生日为满××周岁,出生日前为不足××周岁,出生日后为超××周岁。
4.凡属进修班、干训班(干修班)、培训班、专修班、代培班和电视大学、函授大学、远程教育、夜大学、职工大学、自修大学、体育运动技术学院等所有属于成人高等院校的学生均不得参加比赛。
5.凡不符合教育部关于全国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有关规定者;或虽经正规录取,但曾经是或目前仍属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运动队正式的在编运动员,均不得参加比赛。凡在篮球运动管理中心或中国篮球协会注册的,以及曾参加全国青年联赛、WCBA联赛、NBL联赛、CBA联赛的运动员,不得参加比赛。
6.每个运动员可参加CUBA联赛6届,以运动员第一次报名参赛(第N届)开始计算至第(N+5)届为止,不能参加第(N+6)届及以后的联赛。报名参赛以当届分区赛报名表为准。(从第十四届CUBA联赛开始,运动员参加CUBA联赛限定为5届。)
除以上条件外,还必须符合《CUBA中国大学生篮球联赛竞赛规程》有关运动员参赛条件的其他规定。
八、比赛组:
高职高专男子比赛:凡是经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并经省招生办公室批准正式录取的全日制大学生。按照我省招生办公室的规定和条件,保送生或免试推荐入职业技术学院、二级学院、专科学校的部委、省、市属高职高专学生(含体育系学生)可以报名参加比赛。
九、竞赛办法:
(一)根据报名队数进行单循环或两个阶段进行比赛:
如果报名队数7各队及以下则采用单循环比赛决出最后名次。
如果报名队数8各队及以上则分为两个阶段进行,即采用分组循环和交叉淘汰赛决出名次。
第一阶段分组单循环,按往年的名次顺序确定种子队,然后抽签分成若干小组(根据报名队数的多少),分别进行小组循环赛,并按积分根据《篮球竞赛规则》精神分别排出小组内名次;
第二阶段交叉淘汰赛,两个组的第一名在第一阶段最后一场比赛结束后重新抽签分组,决出名次。
(二)决定名次方法: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一场取消该队全部成绩和继续参赛资格。比赛名次录取按最新篮球规则中有关名次排列办法执行。
(三)根据CUBA竞赛规程,男子总冠军队将获得参加第十四届CUBA联赛东南分区赛的资格。第二、三、四名可向CUBA组委会递交参赛申请,CUBA组委会将根据《CUBA竞赛规程》有关规定,决定其递补资格。
(四)比赛采用中国篮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篮球竞赛规则》。
(五)从第十二届CUBA联赛开始,“斯伯丁(SPALDING)”牌篮球为CUBA联赛指定比赛用球。“安踏”牌运动装备为CUBA联赛指定比赛装备,各代表队必须在报名单上注明运动员的身高,以便配置比赛服装,CUBA组委会将根据基层预赛实际情况酌情拨发每名运动员两套比赛短服。(印有学校名称、校标、姓名)十、报名及参加比赛办法:
(一)报名日期:2011年11月5日前。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人数:每队限报运动员12人,领队1人,教练员2人。
(三)凡报名参赛的院校必须如实填写和上报以下资料:
1.《第十四届CUBA联赛江苏省预赛报名表》(见附表一),并经体育部主任签名,加盖学校公章;
2.参赛运动员的学生证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招生录取表复印件;
5.校医院的体检证明;
6.校标(电子档);
上述六件材料报送: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体育部
联 系 人:金 超(主任) 电话:025-85864262;13951633078
地 址:南京仙林大学城羊山北路1号
邮 编:210046
E-mail:jinc@niit.edu.cn
所有参赛运动员一经报名,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换人,报名资料不得更改。
(四)凡报名参加比赛的代表队,交参赛费1000元,保证金2000元(无违纪现象比赛结束后退还保证金)。
(五)参赛运动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注册证和学生证,新生可持入学通知书和户口迁移证以备组委会验证。
(六)参赛前,各校代表队必须在当地保险公司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由本单位(体育部)主管领导负责验审保险单据,否则,一旦出意外事故,各校自己负责。
十一、录取名次及奖励:
男子本科组、高职高专组、高水平组均取前八名,及CUBA排位选拔赛前四名的队伍,分别发给奖杯,运动员发成绩证书。同时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运动员和优秀裁判员,并给予奖励。
十二、技术代表、仲裁、裁判工作评委主任及委员,裁判长和裁判员的选派
(一)技术代表,仲裁委员、裁判员及裁判长将由选拔赛组委会确定并选派。
(二)每队选派一名一级及以上随队裁判员(教练员不得兼任裁判员),没有选派随队裁判的运动队缴纳聘请裁判费1000元。
十三、纪律与处罚:
严格执行《CUBA中国大学生篮球联赛竞赛规程》中第十五条“各类违纪违规的处罚”的规定。
十四、经费
(一)参赛队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需要承办单位帮助联系的请提前电话联系)。
(二)裁判员的食宿交通费用由所在学校负责。
十五、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六、本规程由联赛组委会负责补充、修订和解释。
CUBA江苏省组委会
二0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