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学院教职工第三党支部组织开展“讲道德,有品行”专题学习讨论

作者:editor2016/09/30 00:00

930,体育学院教职工第三党支部“讲道德,有品行”专题学习讨论会在院会议室举行。支部全体党员参加会议,会议由支部书记孙耀主持。

会上,支部党员结合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好干部”“四有好教师”等重要论述,立足岗位职责和工作实际展开专题讨论。支部党员、院长王朝军认为,作为一名高校教师,在教学工作中做到“情感育人,严格管人,用心教人”,让学生在宽严并济,理性温情的环境中接受教育,成长成才,方不失为“好教师”;作为党员领导干部,严于律己,宽厚待人,同时立足岗位,尽心尽力履行岗位职责方不失为“好干部”。支部党员,院长助理王军利认为,无论是从高校教师的身份出发,还是站在共产党员的立场上,都应该从点滴小事做起,从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做起。支部党员、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马英虎认为,“四有好教师”的标准应该成为我们每一个人的行为准则和信念标杆,结合学生工作的特点,他认为,做一名好辅导员,应该在点滴之间做好学生的教育、服务与管理工作,真正走进学生心中。支部党员、院党委副书记郭鹏从“讲政治,有信念”“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几个角度谈了自己对于“好干部”“好教师”的认识。支部党员,院党委书记张利先结合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精神,阐述了对于“四有好教师”的四个标准即:要有理想信念,要有道德情操,要有扎实学识,要有仁爱之心的认识,他指出,无论是“好干部”还是“好教师”,其前提条件和根本标准都是是否能够承担起自身的岗位职责,尽心尽力履行岗位职责。

支部书记孙耀进行总结,他希望支部党员能够将支部研讨过程中的收获,结合个人的思考,在实际工作中,从点滴小事,在细微之间,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真正服务学院发展,助力学生成长。


会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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