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室、所:
根据学校中矿大人字〔2016〕11号文件《关于开展2016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经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启动学院2016年教职工年度考核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工作时间安排
(一)2016年12月28日部署考核工作;
(二)2016月12月28日-2016年12月30日学院教职工下载并填写《教职工年度考核表》,交至所在各系部所室。
(三)2017年1月3日经学院教学部门和科研部门审核后,将“2016年教师工作业绩(教学、科研、成果)汇总表”在学院范围内公示。
(四)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月3日各系部所室负责人负责组织本单位教职工年度考核上报及民主测评工作,同时上报学院推荐评优人员名单。
(五)2017年1月4日学院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各部门推荐意见,参照各部门推荐权重,根据学校文件,确定考核等次。
(六)2017年1月5日党政联席会确认最终考核等次及业绩津贴发放金额,对优秀等次的人员名单在学院范围内公示。
(七)对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次的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教职工对考核等次如有异议,在公示期间或接到通知之日起十日内向单位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单位尽快给出复核意见并将结果通知本人。
(八)2017年1月6日考核情况报告、教职工考核表、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教师工作业绩汇总表、业绩津贴发放表(一式三份)报送至学校。
(一)评优指标分配按学校文件精神按教工比例下拨到我院各部门(公体部、体育系、运动训练中心、办公室、学工办、场馆中心)。
(二)教练员、辅导员按教师系列推荐,管理、教辅按其他系列推荐。
(三)按学校通知考核优秀人员所占教职工比例,我院有8个优秀指标(其中:7个教师,1个其他),按照六个单位分别推荐。
(四)公体部和体育系推荐本部门考核优秀的教师不超过4人,其它部门推荐本部门考核优秀的教职工不超过1人,且不能集中推荐在一个部门或单位(推荐公共体育部、体育系各至少2人),各单位共推荐8人。
特此通知。
体育学院
2016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