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学院2016教授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

作者:editor2016/11/22 00:00

根据《中国矿业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中矿委【201457号)和《中国矿业大学基层学术单位教授委员会工作规则指导意见》(中矿大【20132号)的规定,经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本届教授委员会席位共9个,其中,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各一人。学院现有的五位正高职称教师为新一届教授委员会当选委员。另四位委员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从学院具有副高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中选举产生。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由教授委员会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具体办法如下:

1、学院非管理岗位、具有副高专业技术职务的均可被选举为教授委员会委员。

2、学院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均作为选举投票人。

3、参加投票的超过应到场半数及以上方可进行选举。

4、在首次投票中得票数超过投票人半数及以上方可当选,如过半数票人多于应选人数,按得票多少确定当选人。如获得过半票数人数未达应选名额,则进行第二次投票。第二次投票采用差额选举的方式,候选人数为应补选人数+1。候选人按在首次投票中所得票数从多到少确定。如“1”为多个相同票数的,则全部作为候选人,得票多者当选。如当选人数仍不足应选人数的,则进行第三次投票,规则与第二次投票相同,直至选出满额为止。

5、如获得相同票数人多于应选人数的,则在获得相同票数人中投票,得票多者当选。

6、首次投票,投票人可以填写四人,少于或等于四人有效;超过四人的为无效票。第二次及后续投票可以填写不超过补选的人数,超过的为无效票。

7、教授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的选举采用上述投票办法。

8、本届教授委员会的选举设立监票人和计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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