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矿大14-15二学期早操实施方案

作者:公体部2015/04/09 00:00


中国矿业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中矿大体办字[2015] 4

 


中国矿业大学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早操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教育部 国家体育总局 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通知》以及《省教育厅省体育局 团省委〈关于印发江苏省千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教体艺〔200716号)精神,引导广大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高大学生体质健康水平,营造健康向上的育人环境,积极开展我校大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全面推进、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切实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现将我校开展早操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大学一年级和二年级学生。

二、活动时间

第六周至第十七周,每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雨雪天除外),时间 630710

三、早操活动路线及考勤

早上630出操学生在行健南路与行健东路交叉路口进行第一次打卡,打完卡之后需沿行健东路单向前行,到管理学院焦作路矿学堂立门处进行第二次打卡,每次必须进行两次打卡,且打卡顺序不能更改,方为一次有效考勤打卡。第二次打卡关门时间为710分。

本学期每名学生早操活动有效次数为30次。达不到总次数要求者不计算本学期体育成绩。

四、早操组织形式与管理

    1.学生必须出操,不得无故缺席,生病学生须持有校医院及辅导员开具的假条。因公(广播站、学生会、学生工作助理等)值班的学生,按出操处理。

2.早操出勤率有一学期未达到规定次数的85%者,本学年不能评优,先进班级、文明寝室的出勤率必须达到90%以上。

3.体育学院公体部组织教师和学生对学生早操活动次数考勤。

五、组织领导

活动在校体育运动委员会统一指导下,由校宣传部、教务处、校团委、校学工处、精神文明办、各学院等部门及校学生会共同负责,体育学院具体实施。各部门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从实行之日起,各院党政领导、辅导员或班主任要经常深入到学生宿舍和锻炼场地检查督促。辅导员每周检查不得少于二次,院党政负责同志每周不得少于一次检查早操,以确保学生锻炼活动的顺利进行。

六、注意事项

1.各学院和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既要分工明确,又要密切配合,共同把这项工作做好。

2.各学院要加强安全教育,教育学生自觉遵守纪律和早操秩序,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3.值班、考勤人员要认真负责,准时上岗,不徇私情。宿管科工作人员要加强值班检查,做好本楼的安全保卫工作。

七、本方案从公布之日起实行。

                            

 中国矿业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20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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