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专业技术岗:
(1)教学和科研业绩点在业绩点总额内的比重为8:2,达到60分为业绩点考核合格。教学考核按年度执行,科研考核按聘期执行。
(2)教学业绩点考核权重:(占80%)
A.教学业绩点考核按年度执行,每年一考核。
B.关注体育学科的前沿发展,参与体育学科点的学科建设工作;参与培养青年学术带头人,对体育学科青年教师的学术方向、科学研究等予以具体指导,参与创建一支在省内外有学术影响的创新团队;参加体育学科科研项目或协调跨学科科研项目的申报、立项与实施;密切跟踪国内外体育学科及相关学科的学术动态、人才发展状况,就体育学科领域的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方面向学院提出建议。(具体考核按照所聘岗位要求内容执行,占教学业绩点考核的50%)
C.公体课程教学和体育本科专业课程的教学任务,每年教学工作不少于规定当量课时,3~6级和8级岗教学效果优良,其他岗位教学效果为良好。(占教学业绩点考核的50%)
(3)科研业绩点考核:(占20%)
A.科研业绩点考核按聘期执行,即到聘期满时进行考核。
B.聘期内,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体育类或本专业期刊发表论文;或出版专著、主编教材、主编编著、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具体考核按所聘岗位要求内容执行,占科研业绩点考核的100%)
2.其他专业技术岗、管理岗、工勤岗按照上次报学校的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