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0-2011学年度本科、二学位学生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有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陈玉国2011/09/25 00:00

为做好2010-2011学年度本科、二学位学生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评选比例和奖励标准

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按照《中国矿业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的若干意见》【中矿大学生字[2007]45号】中的附件1《中国矿业大学先进班集体建设实施意见(试行)》的规定执行。由学院组织本院所有班级进行综合考评,考评工作与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同步进行,根据考评结果对先进班集体进行评选推荐。

1、先进班集体的种类分为:红旗示范班集体、校级先进班集体、学风建设示范班集体、院级先进班集体四类,红旗示范班集体为学校先进班集体的最高荣誉。

2、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及奖励标准:

先进班集体按参评班级的35%评选推荐,以下各类先进班集体不兼评;

1)红旗示范班集体:由学院从考评优秀的班级中按照不超过参评班级总数的5%择优推荐,报学校评选。每学年评选20个,每班奖励班级活动经费2000元;

2)校级先进班集体:由学院从考评优秀的班级中择优推荐,报学校评选(红旗示范班集体落选班级直接定为校级先进班集体)。评选比例控制在参评班级总数的5%以内,每班奖励班级活动经费1500元;

3)学风建设先进班集体:由学院从考评合格及以上,学风建设方面成绩特别突出的班级中推荐,推荐名额控制在参评班级总数的5%以内,报学校评选,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考评优秀的班级。每学年评选20个,每班奖励班级活动经费1000元;

4)院级先进班集体:由学院从考评合格及以上的班级中根据考评成绩从高到低按比例评选,报学校备案。按照参评班级总数的20%进行评选,每班奖励班级活动经费800元;

5)未被评为各类先进班集体的考评优秀班级由学院直接奖励班级建设经费500元。班集体奖励经费从学生奖励经费中支出。

  二、优秀学生评选条件、种类、比例和奖励标准

  1、评选条件

本学年学生素质发展综合测评结果作为奖励评比的主要参考依据,评优的基本原则为:根据各类奖学金的评选办法,按基本素质测评等次确定学生的参评资格,按发展素质测评的分值确定奖项的等次。具体操作办法如下:

1)校级优秀学生评选的基本原则

基本素质测评等次为优秀,按发展素质测评的分值高低排序。特殊情况由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

2)学院级优秀学生评选的基本原则

基本素质测评等次为良好以上,按发展素质测评的分值高低排序。特殊情况由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

3)单项优秀学生评选的条件

基本素质测评等次为合格以上,同时根据单项奖的设立奖项,按发展素质测评的相关成绩酌情确定。

2、评选种类、比例和奖励标准见下表:

      种类

奖学金

  学生

类别                 

校级优秀学生

院系级优秀学生

单项优秀学生

特等

二等

三等

金额

(元)

比例

%

金额

(元)

比例

%

金额

(元)

比例

%

本科、二学位

学生

4000

5

2000

10

800

20

   

三、评选及表彰办法

1、各学院的红旗示范班集体、校级先进班集体、学风建设先进班集体和校级优秀学生由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推荐,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核后,报学生工作处进行汇总。

2、学生工作处对各学院推荐的红旗示范班集体、校级先进班集体、学风建设先进班集体候选班级和校级优秀学生候选人的材料汇总审核后,报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批准。

  3红旗示范班集体、校级先进班集体、学风建设先进班集体和校级优秀学生由学校召开大会统一表彰。

  4、院级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和单项奖的评选、表彰,由各学院自行安排,并将评选结果一并报学生工作处进行备案。

  四、时间安排和奖学金发放办法

  1、时间安排

924日前要将本学院本科生的评优办法及素质测评的结果报学生工作处审核备案。

1010日前各学院将以下材料按要求报学生工作处:评优总结;红旗示范班集体、校级先进班集体、学风建设先进班集体和校级优秀学生的推荐名单和材料;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推荐名单和材料;神华奖学金等五项企业奖学金的推荐学生名单和材料,以及院级先进班集体、院级优秀学生、单项优秀学生的学生名单和人数。

10月份中下旬学校召开大会对本年度评优工作进行总结和表彰,并将有关材料整理归档。

  2、奖学金发放办法

  评选出的校级、院级优秀学生的奖学金,填入《奖学金清册》,由财务处按月发放;先进班集体以及本科学生三等奖学金由学院一次性发放。

  五、有关要求

  1、评优工作是学生教育管理的重要环节之一,各学院要结合学生的思想实际,认真做好动员和部署工作;辅导员要加强对所分管年级评优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班主任要认真组织评选,确保评选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2、在评优前,各班要在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对本班学生进行素质发展综合测评,填写有关表格;在此基础上,由班主任和团支部、班委会根据各类优秀学生的基本条件,确定班级各类优秀学生初评名单;对于班级初评的各类优秀学生名单,必须先在班内公布,征求同学意见;辅导员、班主任应对所负责班级的初评名单及反馈意见进行分析、核实和把关,然后由辅导员按年级报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各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必须对各年级上报的初评名单进行审核,对各类先进班集体和优秀学生的比例进行总量控制,报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各学院讨论通过的各类先进班集体和优秀学生名单,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天后报学生工作处。

3本次评选应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的评选程序进行,坚决杜绝在评选中徇私舞弊,一经发现取消当事人的评选资格并给予纪律处分。

4转专业学生的年度评优工作在该生上学年度所在学院进行。《中国矿业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是为了增强学生自主选择专业的机会,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发展专长而制定的。凡按规定程序和规定条件转专业的学生评优不受任何影响。各学院不得因学生按照学校规定“转专业”为由降低或取消转专业学生应获的奖项和评奖资格。

5、各学院要按照文件规定的奖学金评选比例和金额足额进行评选推荐,杜绝出现为节省经费故意降低奖学金的评选比例的现象。全校评选工作结束后,学校将对各学院奖学金的评选比例和获奖人数等进行核算。

6、奖学金应主要用于改善学生本人的学习和生活条件,如发现用奖学金请客、抽烟、酗酒或购买高档消费用品等铺张浪费行为,除取消其获奖资格外,还将视情节给予一定的处理。

7、凡在评选过程中因不负责任带来不良影响者,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将追究有关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中国矿业大学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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