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我院2011届优秀毕业生和“志在四方”基层就业先进个人的评选和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凡2011年暑期毕业的研究生、本科生,符合条件者,均可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毕业生和“志在四方”基层就业先进个人评选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四项基本原则,道德品质优良,模范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身体健康,体育达标成绩优秀;
3.志在四方,积极履约,自觉以国家需要为重,文明离校,为其他毕业生做出表率。
(二)优秀毕业生须符合上述基本条件且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为“优秀”。
本科生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两次被评为校级优秀学生;
2.被评为校级优秀学生一次,院级优秀学生两次;
3.获国家奖学金,董事会奖学金,省、部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其中一项,且又获得其它年度一次及以上单项奖奖励;
4.历年总评成绩达90分(含90分)以上。
对于其它类别奖学金的认定: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按照校级优秀学生认定;被评为校级以上(含校级)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部的按照同级优秀学生或三好学生认定,其中市级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部按校级优秀学生认定;同一年度获得的多项奖励,按最高奖励记入一次,不重复累计。
原则上08级及以前入学的研究生应在研究生期间至少获得一次院级以上奖励,09级研究生应在研究生期间至少获得一次二等或二等以上学业奖学金。
(三)“志在四方”基层就业先进个人须符合相关基本条件,在校期间至少获得一次三等奖(单项)及以上奖励,能按期取得毕业证书,志愿到基层和艰苦的地方去建功立业,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毕业生所签约单位为艰苦行业的基层单位(如煤炭、矿业、石油、地质、水利、国防等行业的基层厂、矿、队、台、基地等);
2.毕业生所签约单位为西部或其他经济相对落后等艰苦地区基层单位;
3.毕业生所签约单位为县及县以下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农村建制村、城镇社区;
4.选拔到江苏省经济薄弱村任职工作的;
5.毕业生所签约单位为解放军部队的基层连队;
6.积极投身自主创业活动,面向基层、自主创业,取得较好业绩的。
研究生、二学位学生参照以上条件执行。
(四)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评选。
1.在校期间违反校规校纪,受过处分者。
2.在校期间考试有过不及格者。
3.在就业和毕业离校过程中表现较差者。
三、评选和表彰
1.优秀毕业生和“志在四方”基层就业先进个人的评选不兼得,由毕业生本人根据相关评选条件提出申请,班主任、辅导员和毕业设计指导教师在听取同学意见的基础上研究推荐,并写出推荐材料报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初审。
2.学院初审后,将所推荐的优秀毕业生和“志在四方”基层就业先进个人名单在毕业生中公示2天,征求意见后,将推荐名单情况汇总表、《优秀毕业生登记表》或《志在四方基层就业先进个人登记表》、直接相关的获奖证书复印件各一份报学生工作处管理科。
3.各学院上报的名单及材料,由学生工作处汇总后报学校审批。
4.经学校批准的优秀毕业生和“志在四方”基层就业先进个人,在毕业典礼上进行表彰和颁发荣誉证书。
四、时间安排
优秀毕业生和“志在四方”基层就业先进个人的评选推荐工作,由各学院在接到本通知之日起,自行安排。
附件:1.中国矿业大学2011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2.中国矿业大学2011届“志在四方”基层就业先进个人登记表
体育学院
附件1:
中国矿业大学2011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姓 名 | 性 别 | 民 族 | |||||
政 治 面 貌 | 出生年月 | 职 务 | |||||
所 在 班 级 | 学院 专业 班 | ||||||
四年总评成绩 | 毕业设计成绩 | ||||||
何 时 受 过 何 种 奖 励 | |||||||
学 院 意 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
学校 审 批 意 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
附件2:
中国矿业大学2011届“志在四方”基层就业先进个人登记表
姓 名 | 性 别 | 民 族 | |||||
政 治 面 貌 | 出生年月 | 职 务 | |||||
所 在 班 级 | 学院 专业 班 | ||||||
签约单位 | |||||||
单位所在地区 | 省(市) 市(县) 乡(镇) | ||||||
单位所属行业 | |||||||
单位所属性质 | |||||||
何 时 受 过 何 种 奖 励 | |||||||
学 院 意 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
学校 审 批 意 见 | (签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