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共青团工作,充分调动我校各级团组织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推动我校共青团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经校团委研究,现制定《中国矿业大学共青团工作考评实施办法(试行)》,具体内容如下:
一、考评指标体系
1、思想建设;2、组织建设;3、制度建设;4、班风、学风建设;5、课外科技文化活动;6、社会实践活动;7、青年志愿者活动;8、联系上级组织工作情况;9、参与和支持学校、学院工作情况。
二、考评依据
根据各级团组织的日常工作和特色工作,参照《共青团工作台帐》、各学院团委(团总支)会及有关职能部门的检查记录、工作记录进行考评。对团支部的考评工作,要听取辅导员、班主任和团员们的意见。
三、考评原则及方式
1、坚持实事求是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总结过去一年工作的基础上,充分发扬民主,采取自评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2、在自评基础上团委考评团总支,团总支考评团支部,团支部考评团员,上一级考评下一级。
3、团员的考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档;团组织的考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档;优秀团干部在优秀团员的基础上产生。
4、同时在院团委、团总支或团支部中担任团干部的同学,首先参加所在团支部的考评,没被团支部评为优秀团干部或优秀团员的,在院团委、团总支中仅参与优秀团干部的考评。只在院团委和团总支担任团干部的,可在班级团支部进行优秀团员的考评,没有评选上优秀团员的团干部,仅参加院团委和团总支的优秀团干部的考评。优秀学生会(社团)干部由学生会(社团)负责考评。
5、未担任团干部的正式党员不再参加优秀团干部和优秀团员的考评。
6、在共青团工作考评中被评为校级优秀团干部或优秀团员的,可经院团委直接向学生党支部推荐为党员发展对象。
四、考评条件
(一)团支部
1、合格团支部条件
1)认真做好团的思想政治工作,坚持每月过好1—2次团组织生活会,经常进行政治、纪律、时事、政策教育;
2)团支部领导班子健全、团结,各项制度完善,活动有针对性,团支部工作有计划、有落实、有总结;
3)按时完成上级团组织下达的各项任务,团费收缴及时;
4)团支部“推优”工作正常化,制度化;
5)积极组织团员开展青年志愿者服务、校园文化建设、科技与社会实践等活动;团员参与社会实践活动比例不少于团员总数的70%,并能够积极参与校、院青年志愿者活动;
6)团支部成员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带动所在班级的青年学生积极进取。
2、优秀团支部条件
1)具备合格团支部条件;
2)本学年内所在支部团员无违反校规、校纪,受到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者;
3)考评年度内全班团员考试不及格门次(不含补考通过)不高于班级总人数的15%;
4)团员申请入党比例超过80%,且团支部书记由党员或发展对象担任(一年级支部书记可由入党积极分子担任);
5)在团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青年志愿者活动、校园文化活动、大学生科技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班风建设、学风建设等八项工作中有三项以上的工作取得突出成绩,受到校、院有关部门的表扬或表彰;
6)能够配合校、院两级团组织做好团的宣传工作,积极在院级以上宣传媒体发表新闻稿件。
3、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不合格团支部
1)团支部组织不健全;
2)团支部组织生活不正常,考评年度内未开展过团支部活动;
3)不按时缴纳团费;
4)不能够按时完成上级团组织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5)不参加校、院组织的各项团学活动或因参加重大活动秩序不好受到通报批评者。
(二)团员
1、合格团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在政治上自觉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自觉履行团员义务,执行团的决议,遵守团的纪律,努力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3)自觉遵章守纪,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4)勤奋学习,学习成绩良好;
5)积极参加青年志愿者服务、校园文化建设、科技与社会实践活动。
2、优秀团员条件
1)具备合格团员条件;
2)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己递交入党申请书;
3)考评年度内学习成绩在班级排名前十名以内且无不及格现象;
4)积极发挥团员模范带头作用,在本职岗位和团的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
5)在青年志愿者服务、校园文化建设、科技与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
3、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不合格团员
1)纪律涣散、经常不参加团组织的各项活动;
2)有违纪行为并受到校规、校纪处分,经教育不改者;
3)不能够在学生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并造成不良影响者;
4)不按期缴纳团费。
(三)优秀团干部条件
1)具备优秀团员条件的共青团干部;
2)热心组织共青团工作,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责任心,坚持原则;
3)工作作风扎实,勤于思考,勇于创新,乐于奉献,能广泛团结和联系团员青年,有较高的威信;
4)能较好完成上级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并带领所在的团组织开展有较好影响的活动,受到学校、学院表扬或表彰。
(四)优秀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新闻中心)干部条件
1)担任校、院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新闻中心)干部;
2)考评年度内学习成绩在班级排名前50%且无不及格现象;
3)热心组织参与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新闻中心)干部工作,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责任心,坚持原则;
4)工作作风扎实,勤于思考,勇于创新,乐于奉献,能团结和联系广大同学,有较高的威信;
5)能较好完成上级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并带领所在学生组织开展有较好影响的活动,受到学校、学院表扬或表彰。
五、考评程序
1、民主评议:所有团学组织和共青团员都应以团组织为单位进行民主评议。
2、民主推荐:在各级团学组织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择优向上级团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或优秀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新闻中心)干部人选。
3、各学院团委在下属团组织推荐的基础上,研究讨论各类先进名单,经公示后向校团委提交推荐名单。
4、校团委根据各学院团委(团总支)的推荐情况,召开团委会,讨论确定各类优秀名单。
六、表彰宣传
校团委每年召开一次“五.四”表彰大会,集中对评选出的优秀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并利用广播、校报、网络、宣传橱窗、报告会等形式宣传先进典型事迹。
共青团中国矿业大学委员会
2011年3月29日
中国矿业大学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民族 | |||||||||
所在支部 | 文化程度 | |||||||||||
何时何地入团 | 是否申请入党 | |||||||||||
主要事迹: | ||||||||||||
团支部意见: 团支部书记签名: 年 月 日 | 学院团委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校团委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