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中国矿业大学课堂教学学生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中矿大教字2014-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课堂教学学生网上评教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强调提醒如下:
一、关于学院
各学院务必将课堂教学的全部课程(包括考试、考查等)均排入教务系统,课程考试排入教务系统经学校审核后,学院应及时将考试信息告知任课教师。未在教务系统中排入考试信息的课程将不产生学生评价数据。
二、关于任课教师
任课教师获取课程考试信息后,请提醒学生于考试前两周在教务系统中完成评价,并查阅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座位号等考试信息。
三、关于学生网上评教
1、时间:每门课程考试前2周内。
2、请每位同学在此期间登录教务系统点击“教学质量评价”模块进行评教,评价结果提交后即可查看课程考试时间、地点、座位号等考试信息。
3、当需要对多门课程进行评价时,每评价一门课程都要保存一次,全部评完后才能提交数据,且必须一次全部评完,否则评价数据无效。
4、学生网上评教为无记名,请同学们客观评价!
教学质量是学校的生命线,学生评教是学校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手段之一,网上评教是一项极其严肃认真的工作,希望各学院、教师与同学们能够充分重视,正确对待,进一步提高我校本科教育教学质量。
教务部
2015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