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矿业大学教务部
教务通知 第14-55号
关于开展教学建设负责人遴选的通知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加强内涵建设提高本科教育教学质量的实施意见》(中矿委﹝2013﹞34号)文件精神, 根据《关于印发<中国矿业大学教学建设负责人遴选和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中矿大教字2014[16]号)文件要求,现就教学建设负责人遴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1、学校每个本科专业需设置一名专业建设负责人,国家级或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设置1名负责人,通识教育基础课、面向全校开设的量大面广的主要平台课程、省级及以上精品资源共享课(群)需设置1名课程(群)建设负责人,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专业设置1名实践基地建设负责人。
2、教学建设负责人须从本学院在职在编教师中遴选。对于新增本科专业和计划申报省级或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学院可先期临时聘用相关负责人开展申报工作,待批准或审批后再正式聘用。
二、有关要求
1、各类教学建设负责人的任职条件、工作职责、聘期考核等有关要求请参看附件1。
2、请各学院认真组织遴选,并于7月9日前将各类教学建设负责人申请表(附件2)、学院教学建设负责人申请汇总表(附件3)纸质文档各一份交至教务部专业建设办公室(A102),电子文档同时发至cumtzyjs@26.com。
3、申报工作咨询及相关联系人:
专业建设负责人:陈平,电话:83590151。
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负责人:郭昌清,电话:83590149。
课程(群)建设负责人:张茂银,电话:83590147。
实践基地建设负责人:杨康,电话:83590152。
相关表格见附件
教务部
201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