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我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促进学术诚信,加强学风建设,根据学校教务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体育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学术不端管理办法:
一、 抽检对象:
我院所有已完成毕业论文拟参加毕业论文答辩的本科生。
二、 抽检范围:
1、 按毕业班总人数的30%由学校教务部随机抽取,由我院送捡。
2、 原则上每位教师指导的学生至少抽检一人。
3、 拟参评校优、省优的毕业论文,推荐免试保送读研学生的毕业论文均必须送检。
4、 前一学年度经二次检测没过而推迟毕业的学生,论文必须再送检。
三、 检测内容:
毕业论文的题目和正文,包括翻译部分。不包括毕业实习部分及参考文献、附录、公开发表论文等。
四、 检测时间:
每年本科生毕业答辩前半个月,在学院规定时间内,被抽检学生的毕业论文电子文本以专业为单位汇总后交付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统一检测。
五、 检测要求:
送检的毕业论文电子文本只含题目题目和正文,包括翻译部分,除去封面、目录、参考文献、附录、致谢、图表、公开发表论文等。电子文本以“姓名+论文题目”命名。经检测后,学院通过电子邮件将检测结果及时反馈给本人。
六、 检测标准:
1、 毕业论文中文字复制比合格率为:35%。
总文字复制比≤35%,视为通过检测。
总文字复制比>35%,视为没有通过检测。
2、 拟参评校优,省优毕业论文,总文字复制比:
校优≤15%
省优≤10%
七、 检测结果处理:
1、初次检测通过者,可参加毕业答辩。
2、初次抽检没有通过者,限期修改。修改后,由学生提交“抽检修改说明”,经指导教师审定后,送学院进行第二次检测,检测标准同初次检测标准。
3、第2次检测通过者,可参加毕业答辩。第2次检测仍然没有通过者,不准参加毕业答辩,申请下学年答辩,推迟毕业。
4、第2次检测才获得通过的论文,原则上不能评为优秀毕业论文。
5、拟参评校优、省优毕业论文,总复制比:
校优>15%
省优>10%
取消参评资格。
八、 未尽事宜另行补充规定,本检测管理办法在执行中微调、修改,不断完善,其解释权归中国矿业大学体育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
中国矿业大学 体育学院
2012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