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学院202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作者:2026/03/23 16:53

一、复试组织

1.体育学院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负责组织体育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包括专业招生计划分配、复试分数线划定、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和建议拟录取名单等的确定,并报党政联席会议审定。体育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对本单位复试过程、信息公开、录取结果负责。

2.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类型

学习方式

现有招生计划

040300

体育学

学术

全日制

10

045201

体育教学

专硕

全日制

9

045202

运动训练

专硕

全日制

4

合计

 

 

 

23

3.一志愿复试采用现场复试的形式,复试名单见体育学院网站。

4.时间地点安排

1)一志愿报到时间:2026329日(周日)14:00-17:002026330日(周一)08:00-08:30

2)一志愿报到地点:体育学院科研办公室(南湖校区体育馆B120室)

3)一志愿复试时间:2025330日(周一)上午09:00开始专业能力综合面试、英语能力面试、运动专项技能测试。下午14:00-16:00进行专业课笔试。

4)一志愿复试地点:

候考地点:体育馆B107会议室

专业能力综合面试地点:体育馆B102会议室

英语能力面试地点:体育馆B109

运动专项技能测试地点:体育馆、南湖运动场

专业课笔试地点:体育馆B107会议室

二、提交审核材料

材料1.考生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学院收取正反面复印件);

材料2.应届生的学生证原件(需完整注册,每一页均需提交)及本专科阶段成绩单原件(加盖毕业院校成绩管理部门公章);往届生的学历证书原件和成绩单原件(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学院收取相关材料复印件;

材料3.思想政治考察表(从研究生院主页表格下载或者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资料下载处下载)原件(需出具该表的部门加盖公章);

材料4.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需提交单位同意定向就业培养证明(从研究生院主页表格下载或者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资料下载处下载);

材料5.对于在读研究生,须提交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考生还须在拟录取前提供注销原学籍证明;

材料6.对于在2026年入学报到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网上确认时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现已取得本科毕业证书,需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材料7.2026年新生入学报到前可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应届考生,须提交相关学习证明;网上确认时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现已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须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和《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正在申请《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证明材料;

材料8.报名时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提交:应届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在线验证的提交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持境外学历的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因更改姓名或者身份证号等身份信息导致未通过验证的,除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外,还须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

材料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学院收取相关材料复印件;

材料10.考生可提交大学学习期间的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英语等级、运动等级等补充材料;

材料11.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复试报到时领取并现场本人手写签名)。

请在复试报到时提交上述材料1-10。学院复试期间严格采取人证识别、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或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等资格的复审。对不符合规定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复试。

三、复试办法及要求

1.分数线见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

2.复试考查工作由复试工作小组负责实施。复试工作小组成员以导师为主体,成员名单对外严格保密。

3.一志愿复试采用综合面试+专业课笔试。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基础理论、运动技术、外语能力等综合素质。

4.一志愿复试成绩满分为300分,其中外语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40分,专业能力综合面试成绩满分为160分(运动专项技能测试和基础理论各占80分),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在180分以下为不合格。

四、录取办法

1.录取考生初试成绩需达到我校研究生院公布的分数线。

2.一志愿考生成绩折算办法:将复试成绩计入总分,总分采用百分制,总分=(初试成绩/初试总分)*0.6*100+(复试成绩/复试总分)*0.4*100。按总分从高到低重新排序,向研究生院推荐拟录取名单。

3.经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将拟录取建议名单上报校研究生院审核。

4.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得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出现其他被认定的违规行为者不予录取。

5.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已录取考生将在开学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入学体检,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执行。体检合格者方可进行学籍注册;体检不合格者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6.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7.考生复试结束后,不得将考试内容告知他人,不得记录和传播考试过程的音视频等信息,不得通过网络散布有关复试内容的任何信息。如有上述行为,视为违纪,取消考试成绩。

五、本办法未涉及部分,由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83591809

监督电话:83591828

 

体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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